以新时代法律监督助力全面依法治国
  发布时间:2021-10-12 09:50:00 打印 字号: | |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

转自: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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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举行形势与任务报告会 张军在作专题报告时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新时代法律监督

助力全面依法治国



10月11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举行形势与任务报告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新时代法律监督助力全面依法治国”作专题报告。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副院长)李书磊主持报告会。


今年6月,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落实《意见》,检察机关从哪些方面发力?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下,如何会同、携手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把党中央的文件精神落实到位?“希望通过今天的交流,能让大家更深入了解检察工作,领导、助力、支持把《意见》落实好,把握并‘用好’国家检察权,共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具体工作中!”10月11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举行形势与任务报告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新时代法律监督助力全面依法治国”作专题报告。


“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从‘有没有’到‘好不好’转变,法治建设同样进入‘好不好’阶段。也就是说,‘有法可依’基本解决后,现在关键是要更全面、更充分、更扎实地去落实,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这么大的一个国家,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社会利益深刻调整,各种社会矛盾复杂,如果没有全面依法治国这个最大‘公约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国家长治久安是不可想象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始终与革命、建设、改革同呼吸、共命运!”“我们是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下,国家权力授予不同机关行使,客观上必然要求形成一个有力的监督制约体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张军深入阐述全面依法治国新的历史方位,从放眼世界的视野中突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讲解,回顾了中国检察制度的风雨历程,围绕“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介绍了检察职能。


“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开展系统性、重塑性的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将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作为顽瘴痼疾之一,部署集中整治,既要防治‘提钱出狱’‘纸面服刑’,也要防止应减不减、该放不放”“抗诉不在多,而在精、准。要选择那些具有典型意义、在司法理念方面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性的案件,抗诉一件促进解决一个方面、一个领域、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问题”……围绕新时代“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张军介绍了检察机关落实《意见》进展情况。


“司法检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环节,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不仅要种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还要通过履行监督职能,促进接壤的‘万亩良田’科学耕种、获得满园丰收!”“适应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变化,与政法各部门一体落实党和国家‘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用,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从自诉到公诉,就是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公检法机关共同‘降低不该有的维权成本,落实必须有的违法代价’!”“信访涉及的都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重在源头化解。我们持续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首先落实程序上件件回复,让信访群众心里有底。对一些申诉多年的疑难案件公开听证,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以看得见的方式让当事人、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围绕以检察履职促进法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张军介绍了当前重点检察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了检察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意见》、助推全面依法治国的打算。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副院长)李书磊主持报告会。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