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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漫谈|新时代人民法院需要一部民法典
作者: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赵旭  发布时间:2020-05-20 10:07:48 打印 字号: | |


      2020年两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新中国首部民法典即将问世,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将因这部法典的诞生而被深刻地影响。

       民法典的制定乃基于法典化的理念,将涉及民众生活的私法关系,在一定原则下作通盘完整的规范。我国民法典草案的体裁及内容,采取七编制,即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可谓采各国立法之所长,堪称经典。

       在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之前,一方面,经多年继受大陆法系、移植性民事基本法工作,我国已修改婚姻法,出台继承法、民法通则(总则)、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一系列民事基本法,为法典编纂打下基础。另一方面,大量经法律解释学及司法实务长期适用的条文规则,已经法律共同体筛选和锤炼,为社会民众所接受和确认,有效发挥其功能。

       法律漏洞存在之处,必是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之时。谈到民法典,就要说法典编纂与法官自由裁量权之间的关系,国家之所以要制定规模宏大、体系完备、结构严谨,规范细密的法典,是要为审判者在司法裁判中提供更具体、更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规则予以适用,从而间接影响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这既能提高社会民众对司法裁判结果的可预见性,还能用严格规则来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因此,民法典的出台可以有效划定立法者和司法者的权力边界。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会沉默的法官。任何社会中,法律规则的适用都依赖于法律条文和法官这两个核心要素。法律不会自动适用到社会关系中,它依赖于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适用法的活动,进而产生司法裁判。所以,法官的审理裁判成为验证法生命力最重要的判断标准,此外,人民法院作为我国的专门审判机关,也承担着围绕着民法典来出台司法解释、制定法律政策、提供裁判指引和开展学术研究的任务,以此推动我国民法的发展。

       总之,正是因为有了民法典,才能促使法院工作更加脚踏实地,发展出围绕民法典而细化的司法适用,创生出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式的民法学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立足于中国民法典,也是真正能够结合中国司法实务案例,解决中国式问题的私法体系。民法典的出台,内可强化国家基础,外可提高我国声望,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