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教育进行时】天津二中院发挥诉前调解职能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四天成功调解3亿余元纠纷双方当事人送锦旗感谢
  发布时间:2019-07-24 16:02:18 打印 字号: | |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天津二中院认真落实“为民服务解难题”的目标要求,践行为民初心,强化法治担当,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天津八条”、民营经济“19条”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精神落实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实践当中,推出实招硬招,助力天津营商环境优化。近日,天津二中院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功能,仅用四天时间成功调处一起涉案金额高达3亿余元的金融借款纠纷案,该案系二中院建院以来以调解方式解决的诉讼标的额最大的一起案件。



该案系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作为起诉方的某投资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委托某信托公司,为某股份公司提供为期三个月的3亿元人民币的信托贷款,某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后因该股份公司到期未足额偿还贷款本金,7月12日,该投资公司诉至二中院,欲通过诉讼方式主张借款本息。

当事人来二中院提起诉讼时,负责诉前调解工作的立案工作人员发现该案具备诉前调解的条件,为了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纠纷的诉前调解。据立案工作人员了解,起诉方是我市引进的大型知名民营企业,被诉方也是我市大型国有公司,且案涉标的额巨大,如果以诉讼甚至保全、强制执行等方式解决纠纷,不仅不利于起诉企业合法权益的快速实现,甚至对被诉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以及天津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都会造成一定影响。为此,二中院工作人员主动开展了释明工作,引导起诉企业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在听了该院诉前调解取得的成效后,双方企业均先后表示愿意通过诉前调解这种既快速解决纠纷又能减少诉累的方式解决争议。

随后,二中院立即指派一名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一方面深入分析案情,详细了解被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为其讲明进入诉讼程序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在还款方式、还款时间等方面努力寻找兼顾双方诉求的平衡点,反复协调耐心沟通,同时及时向起诉企业管理层告知调解进展情况,消除民营企业顾虑。经过连续四天的积极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协议,被诉企业分三期偿还债务。现第一笔8000余万元还款已履行完毕,全部款项将于8月中旬履行到位。一起涉案金额高达3亿余元的案件圆满调结。7月23日,起诉企业和被诉企业代表共同来到天津二中院表示感谢,并送来锦旗和感谢信,表达了“ 保护民企合法权益,助力城市经济发展 ”和“巧调疑难案,公正赢民心”的心声。

另,二中院同日亦通过诉前调解机制,成功调处一起诉讼标的额为3108万元的企业借贷纠纷。作为直辖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系重大、涉外、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因此中级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难度较大。在这种情况下,二中院仍然把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作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着力点,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把上级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优化天津营商环境的要求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践初心、担使命。据悉,自2018年12月诉前调解工作开展以来,有32起案件成功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且全部即时履行。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